关于2023年秋季台湾友好学校交换生项目报名的通知

发布者:梅莹发布时间:2023-04-11浏览次数:1396

外字〔2023〕15号

 

各院系、班级:

  根据我校与台湾友好学校签订的学生交流协议,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23年秋季赴台湾友好学校研修一个学期。具体情况如下:

  一、友好学校

  1. 台湾东吴大学(自费研修4名)

  2. 台湾中华大学(自费研修不限)

  以上为计划交流项目,最终是否派出以江苏省台办批复为准。

  二、申请条件:我校在籍一至三年级学生,学习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。

  三、项目内容

  1. 研修期限:2023年9月-2024年1月

  2. 专业要求:与所学专业对口

  3. 研修费用:含学费、住宿费以及医疗保险、证件办理等杂费,详情请见附件;费用仅供参考,以当学期正式入学通知为准。我校学费参照《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出国(境)留学收费暂行管理办法》(附件1)收取;

  4. 奖学金(以下单位为人民币)

  二三年级符合条件的同学可申请我校交换生奖学金,一等奖1万元,二等奖8000元,申请条件见《苏州城市学院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附件2)。

  2023年度参加研修项目的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将于2024年3月初统一进行,学生需完成项目相关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,届时学校将通知申请流程。本人评价条件皆以报名项目时的条件为准。

  5. 签注

  学生须得到入台证和江苏省台办赴台批件后,方可至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办理“赴台通行证”及“应邀赴台签注”类型。

  四、报名流程

  1. 4月18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:

  (1)《苏州城市学院在籍学生出国(境)申请表》(附件3);申请奖学金者需详细填写学习成绩、学生干部、获奖或科研竞赛等方面表现;如下学期涉及毕业论文、提前毕业实习等事宜请向教务处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
  (2)中文成绩单,成绩单含平均学位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。

  2. 4月18日前,登录我校数字门户,在“办事大厅”栏选择主管部门“国际合作交流处(港澳台办公室)、国际交流学院”,点击“出国(境)项目申请”,填写结束后,须点击“提交”按钮,提交给班主任审核。因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,报名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准。

  3. 项目名额有限,需进行选拔。

  4. 其他办理入台证相关材料等选拔通过后收取。

  5. 咨询电话:0512-65588816(国际交流学院203)

  特此通知。

 

国际合作交流处(港澳台办公室)

2023年4月11日      


附件1: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出国(境)留学收费暂行管理办法.pdf

附件2:苏州城市学院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.pdf

附件3:苏州城市学院在籍学生出国(境)申请表.doc

附件4:东吴大学招生简章.pdf

附件5:中华大学短期陆生研修信息.docx

附件6:中华大学招生简章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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